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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助学政策
发布时间: 2008-12-23 9:50:13 被阅览数: 839 次
 

   1.国家助学贷款:

   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,其家底经济状况无力全部足额缴清学费的,比例在20%左右。本人申请都可获得国家助学贴息贷款。贷款额度每学年最高6000元。自入学之日起最长可贷五年,到期全部还本付息。在校三年内可免交利息,自毕业后的次月1日开始计息,在校期间由学校承担10%的风险基金。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,学生本人和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村、乡(镇)政府和县级民政局的证明信,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。

    2.国家奖学金

      标准:4000元/人.年

    3.国家助学金

      标准:1500元/人.年

    4.学校奖学金

      标准:1000元/人.年 800元/人.年 500元/人.年

    5.美国俄亥俄大学布莱恩特夫妇奖学金

      标准:500元/人.年 300元/人.年 100元/人.年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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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7年湖北开放职业学院答考生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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